網貸機構整改合規情況法律意見書
網貸一般指的是“P2P網貸”,又稱之為網絡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縮寫,意思是“個人對個人”。隨著互聯網的發展,P2P網貸在虛擬世界里享受貸款的便捷,成為未來發展趨勢。網貸機構數量近兩年在國內迅速增長。一些關于“網貸機構整改合規情況的法律意見書”(以下簡稱《法律意見書》)也隨之出臺,加強網貸監管,保障人民利益,是P2P網貸平臺申請備案登記時不可或缺的材料之一。
《法律意見書》要求
1、法律意見書的必要部分將與網貸機構提交的其他驗收申請材料及網貸機構的相關信息同時向公眾公示。
2、聘請律師行業自律組織綜合評價高、經營實力強的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至少要兩名律師承辦出具法律意見書,指派的律師應正常執業、近一年內未受司法行政部門以及行業自律組織的處罰。
《法律意見書》編寫法規依據
1、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等四部委令2016年);
2、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銀監辦發〔2017〕21號);
3、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指引(銀監辦發〔2017〕113號);
4、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銀監辦發〔2016〕160號)
5、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銀監發〔2017〕26號);
6、關于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141號);
7、關于做好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整治辦函〔2017〕57號);
8、廣東省金融辦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9、深圳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整改驗收工作指引表;
10、國家及我市的其他相關政策法規、監管規定、司法解釋及相關文件、通知要求等。
《法律意見書》編寫注意事項
1、申請報告一定要真實,不能虛假。需要按照按照要求監管要求提供真實的申請報告的材料內容及其他佐證材料。如:工商登記信息情況、運營情況、股權結構及實際控制人等人員情況、公司章程及相關管理制度、關聯方交易情況等一定要真實無誤。
2、可能對網貸機構的出借人/借款人、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方帶來負面影響,經辦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3、法律意見書應當由兩名執業律師簽名,加蓋律師事務所印章,并簽署日期。法律意見書提交后,網貸機構不得修改其提交的法律意見書;如確需補正或更正,需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理由,經注冊地所在區金融工作部門、銀監部門同意,由律師事務所及經辦執業律師另行出具法律意見書補正說明。
4、法律意見書用語應簡潔明晰,不得使用“基本屬實”、“基本符合法律法規”等措辭。
5、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如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監管部門可就有關情況向公眾公告,并有權拒絕接受由該機構和具體執業(從業)人員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必要時將移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自律組織進行處理。
6、法律意見書的有效期原則上為三個月。
時代造就P2P,給金融行業與投資者帶來成長,P2P網貸已實現常態化、法制化監管,網貸機構整改合規情況法律意見書是P2P網貸的投資指南,所以一定要了解什么是《法律意見書》,它需要注意什么?它的要求有哪些?如有相關問題需要咨詢,歡迎致電登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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